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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訊 那天凌晨4點多,城西某小區,14樓的住戶被一陣急促的敲門聲驚醒。
  男主人去開門,衝進來一個30歲左右的男人,“警察,查毒販!”
  男主人被逼到牆角,女主人聞訊走出房門,也被叫到一起,“跪下,身份證呢?”
  女主人大哭,男人隨即衝進了廚房,口中念叨著要找刀。沒找到,順手操起鍋鏟揮舞著……
  正在這時候,又有人敲門,說是保安。
  門開了,那個混亂啊,保安來了,男人跑了,樓下警察也趕到了。
  男人被帶到派出所,先醒酒。後來,他說自己是個廚師,那天下班晚上11點多,老闆叫大家一起夜宵,他一激動,喝了5瓶勁酒(每瓶125毫升),這是他平時好幾倍的量,所以醉了。
  他甚至記不得曾經衝進那個小區14樓那戶人家。
  警察幫他回憶,在衝進住戶家之前,他已經先去一家大酒店鬧過了,在酒店大堂里轉悠著,放著狠話,說自己是省公安廳的警察,來酒店暗訪,要查賣淫嫖娼。但是因為踉蹌的腳步,酒店員工沒去搭理他。
  後來男人又衝進開頭那個小區的崗亭,然後再衝上14樓敲門,這也是後來為什麼會有保安帶著真警察趕到的原因。
  西湖區檢察院認為,李某酒後發泄情緒,無事生非,追逐、辱罵、恐嚇他人,情節惡劣,應當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,前天對其提起公訴。
  男人一再說記不起來了,但是這並不能免除他酒後行為的責任。
  本報通訊員 西檢 本報首席記者 肖菁
  (原標題:衝進別人家喊著“查毒販”這酒瘋發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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